中国法新网讯(通讯员 陈志颖、马隆浩)“谢谢陈法官了,我们村这个‘老大难’问题终于被你调解下来了。”村干部握着陈法官说道。
李某(化姓)因土地纠纷将王某(化姓)诉至吉林靖宇县人民法院。经该院审理,李某因该村整修河道,占用了一小部分李某和王某的耕地,村里将挨着李某家的河道边一小块河滩给李某耕种。王某家地也少了,也想要耕种那一小块河滩平整后的土地,双方在耕种时发生了争议。
李某一直怀疑王某多占地其耕地,并在该村四处宣扬王某不讲道德,导致王某在该村名誉受损。该村村干部在八年的时间里,经常对二人土地界限问题进行调解,但二人均不满意。为减轻农村当事人诉累,该案承办法官,多次到田间实地勘察土地四至,会同专业土地测量公司,将土地界限测量完毕。在经过精准测量后发现,李某竟然多占王某两根垄,陈法官以此为案件突破点,找到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,陈法官从法律释明、邻里和睦、利害关系等多方面进行劝说,最终双方同意调解。
“谢谢陈法官,让我爸在村里面又能抬头做人了,要不是你尽心为我们奔走,可能我们家在村里还被认为是‘村霸’呢……”调解当天晚上,王某的女儿给陈法官打电话激动的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