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甘肃省东乡县原县委书记高世太(正处级)涉嫌滥用职权罪、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,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向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世太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高世太,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。
张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
被告人高世太担任东乡县县委书记期间,滥用职权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情节特别严重;
被告人高世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工程承揽、干部提拔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
被告人高世太的财产、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不能说明来源,差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、受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