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翔校长荣兰祥。
记者了解到,2014年10月22日,某报纸发表“蓝翔校长荣兰祥:招生减少了九成首度回应近期报道,称蓝翔技校正遭遇一场危机”一文,载明了荣兰祥接受该报记者采访的经过,其中有“但荣兰祥又无意中提到了搞教育是国家的,不是我个人的,不是家庭的,不能继承。他还激动地称正在闹离婚的妻子曾经捐建过一个寺庙,是邪教组织成员。”该文中还配发了荣兰祥在学校实习车间门口的照片。文章发表后,部分网站在首页以“蓝翔校长荣兰祥受访:妻子是邪教成员曾捐建寺庙”为题转发该文。
荣兰祥的辩解并没有被一审法院所采纳,法院认为,荣兰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向媒体宣称孔素英系邪教组织成员,并为此引发大量网络媒体的转载,降低了孔素英的社会评价。最终法院判决荣兰祥赔偿孔素英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,并以书面形式在原报道刊发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。
在二审中,孔素英提供了来源于涉案报道记者的一份录音资料。在录音资料中,记者提问现在蓝翔学校是否在进行危机公关问题时,荣兰祥陈述“这件事情有外媒的介入,有邪教组织的介入。”记者问到“邪教组织是怎么回事”时,荣兰祥称“谁都知道她花了那么多钱建了庙,她是邪教组织的人”。
记者了解到,二审宣判以后,荣兰祥再次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。日前,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准确,依法驳回了荣兰祥的再审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