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端北京11月30日电(记者 张尼)29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“回头看”工作部署会,现场向各地交办了228例国家医保局掌握的问题线索。交办线索数量排在前五位的是辽宁、江苏、河南、河北、黑龙江,涉及诱导住院、虚报费用、冒刷盗领等骗保问题。
国家医疗保障局 记者 张尼 摄此次召开的会议就做好当前基金监管工作作出明确部署,要求各地在今年9月启动的全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,深刻汲取近期曝光的沈阳两家医院骗保案件的教训,压实责任、突出重点,开展一次全面的“回头看”工作,务求取得实效。
会议提出,要建立“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,发现问题没有处理是渎职”的工作机制,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主动出击,深挖严查。要畅通举报渠道,完善通报机制,促进形成群众参与、广泛监督的良好态势。
要对诱导住院、盗刷冒用、伪造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决不姑息。要完善定点协议管理制度,让监管利剑始终高悬。要加强与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管、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,形成打击合力。
会议现场交办了228例国家医保局通过举报电话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掌握的问题线索,交办线索数量排在前五位的是辽宁、江苏、河南、河北、黑龙江,涉及诱导住院、虚报费用、冒刷盗领等骗保问题。
会议强调,228条问题线索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组织查处,不是简单移交。国家医保局将对所有交办的问题线索一管到底,并明确四项要求:
一要限时办结。各省份自收到交办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,并向国家医保局报告办理情况。情况复杂的,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,可以延长至3个月内办结;特别重大案件,经单位集体研究后,可适当延长,但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。
二要保证质量。各省份要夯实责任,不走过场,要直接组织查处,不能层层转办。要对举报线索逐项调查核实,深挖严查,精准锁定目标,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,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。
三要完善举报制度。要畅通举报渠道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构建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常态化、经常化工作机制。
四要避免信息泄露。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,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。同时要建立利益相关方回避制度。
会议要求,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办理情况、应查清问题未查清、未按规定作出处理或处理不当的问题线索,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督办或组织复查。在此次集中交办基础上,国家医保局随后将定期和不定期交办举报投诉线索。
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出席会议并讲话,副局长李滔主持会议。天津市、上海市、福建省交流做法和经验,各省(区、市)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(完)